7月22日下午,黑龙江省水利厅召开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省安委会“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和全省“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已经进入施工高峰期,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进入主汛期后,安全生产潜在风险不断增加。做好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安全度汛、水文监测、水利科研与试验等领域的安全管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锚定“四不”目标,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强化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巡查和防守,加大对病险水库、水闸和江河堤防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动态监控力度,加强汛期工程巡查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要突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强水文监测、水利勘测设计等作业安全管理。厅直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燃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要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漏洞,各处室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各处室要依据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业务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以更快行动、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马上行动,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等有效措施贯彻“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各领域、全过程,确保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